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实验教学单位、科研中心:
为确保我校各实验室在2015年暑假期间安全无损,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我处拟于近期到两校区各教学、科研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请各二级实验教学单位、科研中心预先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。
二、放假前请各二级实验教学单位、科研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,采取有效防范措施,消除各类隐患,特别注意防火、防盗;安排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。
三、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,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,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。
四、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;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;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、烘箱、冰箱等设备。
五、放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,实验室要注意关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等。如果需要通电、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室,要有专人看管。
六、假期不需使用的实验室贴上实验室封条。
七、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,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,并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。若因责任问题造成损失者,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联系人/电话:洪老师(湛)/0759-2388255,15812362978。宋老师(莞)/0769-22896129,13416689825。
设备管理处
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